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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樂死爭議在世界各國延燒已久

原因:宗教信仰與價值差異,讓安樂死合法化在全球數百國家中,僅有六個國家實行。

國家: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瑞士、美國的四個州,以及哥倫比亞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2001年,荷蘭是世界上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

             2002年,比利時也通過了安樂死合法化法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據悉,目前法國和英國也在對此進行討論。

正當安樂死逐步在歐洲推廣的時候,近來有報道稱,荷蘭許多安樂死病人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死去的,安樂死實際成了變相殺人的工具。

 

按照荷蘭通過的法案,要對一個病人實施安樂死,必須由那名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本人神志清醒的情況下,經過深思熟慮並本著自願的原則,以書面形式提出安樂死的申請。主治醫生應向患者詳細陳述實際病情和後果預測,並由另外一位醫師協助診斷和確診,然後才能對病人實施安樂死。

 

德國格丁根大學最近公佈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,對荷蘭7000起安樂死案例進行分析,發現安樂死病人當中,不少人並非出於自願,而是由醫師和家屬配合,背著病人做出了對其實施安樂死的決定。根據調查結果,這種非情願的安樂死比例高達41%家屬的理由倒也簡單,就是不願再看到患了不治之症的病人繼續痛苦下去,因而向醫生提出要求,導致病人合法死亡。更值得關注的是,其中11%在死前仍神志清醒,完全有能力自主做出選擇。不過,這時已經沒有人再顧慮相關法案的規定,尊重病人的意見,而是強行決定對他們實施了安樂死。

 

荷蘭的一些老年病人對為其治病的醫生越來越不信任,擔心他們對自己合法下毒手。即便是對自己的家屬,病人們也開始產生越來越大的疑慮,擔心自己有朝一日成為安樂死的對象。為逃避這種變相被家屬和醫生合法促死的命運,老人和病人開始向周邊國家逃亡。

 

荷蘭的老人和病人的悲劇命運何時得到改變?

但願第二個開始安樂死合法化的比利時不會出現同樣的現象,迫使老人和病人也相繼到國外避難。




 資料來源:環球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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